一、技术支持
GB14907-2002标准。
二、基本性能
1、防火性能:该涂料经“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”检验合格,并通过“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”型式认可。该涂料耐火时间可根据不同需求,分别满足0.5h、1.0h 、1.5h和1.0h的耐火时间。
2、理化性能:符合GB12441-2002标准要求。
三、施工方法:
1、 防火涂料施工应在钢结构工程验收合格、钢结构相连的管件安装完毕、屋面防水工程完工之后,内装修之前和不被后续工程所损坏的条件下进行。
2、 防火涂料施工前,应将钢结构件表面的尘土、油污、杂物等清理干净做除锈处理,加涂防锈底漆,并保证与防火涂料不发生化学反应。待防锈漆实干后,方可进行防火涂料的施工。施工时,对不需要进行防火保护的机械设备和其他构件等进行遮蔽保护。
3、 涂料在使用前应充分搅拌均匀,涂料稍稠时,水性涂料用清水稀释;油性用专用稀释剂稀释,稀释程度以便于喷刷,不流淌为宜。
4、 施工工具宜采用重力式或斗式喷枪,配能自动调压0.6-0.9m2/mm的空气压缩机,喷嘴直径φ4-6mm,空气压力0.4-0.6MPa。局部修补和小面积施工,面层装饰涂料,可用刷涂、喷涂或滚涂。如人工涂刷,涂刷道数相应增加。喷刷后一道涂料时,必须在前一道干燥后。
5、 施工后的涂层,应防水、防暴晒、防污染和防止机械的破坏,如有损坏需进行修补。
6、 施工过程和涂层干燥固化前,环境温度宜保持在3-36℃,相对湿度≤90%,现场的通风状况应良好。
四、注意事项:
1、 料应在3-36℃的环境下施工和保存,严禁冻结。
2、 本防火涂料使用时不能同其它涂料,油漆相混。
3、 施工后的构件应避免雨淋,施工未用完的涂料,要密封保存。
五、运输及贮存:
1、产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环境中,避免受冻、曝晒、雨淋。
2、产品有效期一年。
3、本品属非危险品托运。